开封新区十三大街(东京大道-连霍高速)道路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新区十三大街(东京大道-连霍高速)道路建设项目,已由开封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汴示范城建【2017】022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集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封新区十三大街(东京大道-连霍高速)道路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 ZTGL(kF)2017-03-332
2.3 建设地点:开封新区
2.4 工程规模:长度约1530米,红线宽度69米
2.5 项目总投资额:约900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估算价为140万元
2.6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地质勘察工作,待设计方案定稿后,施工图60日历天完成。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与标准要求。
2.8招标范围:本项目的修建道路、雨水、污水、桥梁、绿化、照明、交通、电力排管等工程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后续服务工作等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可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道桥或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3.3 投标人2014、2015、2016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4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类似业绩一项(类似业绩是指城市道路长度1000米以上、红线宽度不低于60米,设计内容同时包括道路、雨水、污水、桥梁、绿化、照明、交通、电力排管等工程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需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类似业绩一项(类似业绩是指城市道路长度1000米以上、红线宽度不低于60米,设计内容同时包括道路、雨水、污水、桥梁、绿化、照明、交通、电力排管等工程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需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与企业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3.6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相关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按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8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9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为法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牵头人查询)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5月 26日至 2017年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 11时30分时,下午13时00分时至 16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3室6号窗口参与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报名时需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还需要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料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受托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无行贿查询资料(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套;
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配合资料为各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查询申请、法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项目负责人须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开标会议者,视为放弃投标。
5.4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不高于勘察设计估算价的2%。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集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八大街与汉兴西路交叉口 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57号
邮编: 475000 邮编: 450000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21771518 电 话:18236510808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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