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国土资源局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项目遴选中介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05-31 12:25:49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竹溪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竹溪县国土资源局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项目遴选中介服务单位进行代理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建设资金为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竹溪县境内,项目内容为拟对县内约1950亩土地进行地形测绘;立项申报资料编制;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项目竣工后验收资料编制;网上报备等以及通过十堰市局验收、省厅复核、取得批复文件等全部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2、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

3、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测绘成果图按12000绘制,图纸质量满足项目申报要求,质量达到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验收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土地利用规划资质和测绘资质,且在省级国土资源厅有备案(需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4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土地管理类专业(土地管理、土地规划、测绘专业)高级职称,且需提供本项目所配备人员的社保证明;

5、财务要求:需提供近两年2015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7、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事项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531日至201762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人需是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证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④拟投入项目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以上资料必须真实且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改,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2、报名截止时间:201762日下午17:30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竹溪县国土资源局 

  联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19-2734206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竹溪县城关镇红光市场格林雅居二单元三楼

              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1599783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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