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心医院田心院区提质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6-01 00:00:00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株洲市中心医院田心院区提质改造项目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7]3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安排与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市中心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市中心医院田心院区提质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田东路289号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院区门诊楼、口腔大楼(原行政楼)、住院楼、配电房进行改造装修,对室外绿化景观、道路、给排水、供配电、停车场等附属工程进行改造;拆除原有医技楼、库房楼、后勤楼、污水处理、锅炉房、老住院部、体检楼;新建污水处理站、中央空调机房、氧气房和门诊大楼、口腔大楼、新住院楼(含地下室)和综合楼(含能源中心、食堂)。医院床位350张,总建筑面积为27418.6平方米,其中改造装修原有房屋建筑面积7823.35平方米,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为19595.25平方米(含地下室1888平方米)。拆除原有房屋建筑面积7981.5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812万元,其中工程费8708万元。

2.4  工期要求85日历天,其中:

勘察工期:15日历天

签订合同、取得业主出具的开工报告后1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内外业(外业指现场勘探施工,内业指根据外业勘探和室内试验数据整理勘察报告),后续服务进度应满足本项目建设进度的要求。

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设计工期:70日历天

(1)签订合同、接收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0日历天内提交总平面图及方案优化设计文件(含投资估算);

(2)方案优化设计文件经招标人及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报建图;

(3)报建图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

(4)初步设计文件经招标人及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5)后续服务。

设计周期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设计文件等资料按合同要求提交,其他设计部分以书面约定为准。

2.5  招标范围:

勘察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书中的所有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补充勘察等),提供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任务书中的所有设计任务,包括总平面图及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报建图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持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4  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

3.5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勘察(设计)单位内设勘察(设计)单位,其拟任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勘察(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提供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以上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7  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还须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因银行和收款方在开标前均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61日~2017年622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图纸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622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六楼开标区指示牌)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签署签到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2868607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中心医院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

  人:龚朝晖

    话:138073303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韶山路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1301室

联 系 人:皮小良、陈  博

电    话:0731-22862651

邮    箱:hnjyzb2001@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