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马鞍福苑安置房配套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资阳市马鞍福苑安置房配套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资发改审批[2016]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其他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资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资发改审批[2016]3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7022100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兴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新建2条全长约900米、宽12米道路及配套附属设施。
2.3勘察、设计周期:45日历天(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交本项目的地勘报告及相关勘察资料,并提供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
2.4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工程地质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预算,项目总用地内道路、绿化、管线等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 丙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资质,近3年(2014年至今)已完成至少3个道路工程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内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丙级资质的投标人,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全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无联合体协议的联合体不得参加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3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 6 月 7 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服务。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阳市财政局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资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资阳市车城大道三段139号(城投公司)
邮 编: 641300
联 系 人: 喻女士
电 话: 028-26932630
传 真: 028-26760012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兴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太升北路55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28-86943589
传 真: 028-86943589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