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留盆镇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采购汝南县留盆镇土地整治项目所需的选择工程复核、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标识设定单位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06-07 09:15: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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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留盆镇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采购汝南县留盆镇土地整治项目所需的选择工程复核、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标识设定单位

竞争性谈判公告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留盆镇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委托,对其采购汝南县留盆镇土地整治项目所需的选择工程复核、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标识设定单位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汝政采竞谈【201719           

2.采购服务名称及要求

项目要求

资金预算

服务周期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汝南县留盆镇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采购汝南县土地整治项目所需的选择工程复核、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标识设定单位采购。

财政资金13.75万元。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其他特定条件: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2.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2.4、投标人必须具备测绘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原件);

3.2.5、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土地学会核发的乙级及其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原件);

3.2.6、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委、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农林行业)(原件);

3.2.7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原件),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县(区)级及以上相关部门章),与本单位的签订劳动合同(原件); 开标现场,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携带身份证亲自到场;

3.2.8投标人具有201211日以来类似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3.2.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2.10、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加投标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地点                                                                                                                                     

    4.1谈判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201767日至20176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4.2谈判文件的领取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6-8055676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携带第3.2.项要求的资质证件原件审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递交至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留存 。  

5.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2017620日上午1200前以银行电汇、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缴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西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621日上午900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7621日上午900时在                     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始谈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49593757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68055676

10.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8042880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67

汝南县留盆镇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采购汝南县留盆镇土地整治项目所需的选择工程复核、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标识设定单位

采购需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投标人必须具备测绘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原件);

5、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土地学会核发的乙级及其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原件);

6、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委、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农林行业)(原件);

7、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原件),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县(区)级及以上相关部门章),与本单位的签订劳动合同(原件); 开标现场,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携带身份证亲自到场。

8、投标人具有201211日以来类似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10、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服务要求及工作内容

2.1工程名称:汝南县留盆镇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采购汝南县土地整治项目所需的选择工程复核、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标识设定单位。

2.2项目编号:汝政采竞谈【201719

2.3建设地点:汝南县留盆镇

2.4质量要求:合格

2.5验收标准:按国家、省有关验收规范及招标、投标文件资料执行。

2.6采购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汝南县留盆镇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采购汝南县土地整治项目所需的选择工程复核、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标识设定单位采购。

2.7成果要求:需提供工程复核报告、勘测定界报告、重估报告、基本农田划定图件等,并设立项目宣传标志牌,成果和标志牌设立需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三、商务要求

履约保证金

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10%。成交单位在按合同约定完成并通过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款。

成果质量

要求

需提供工程复核报告、勘测定界报告、重估报告、基本农田划定图件等,成果需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服务工作

周期

服务工作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

付款方式

项目成果通过专管部门的审查和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款90%,剩余1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四、资金来源及资金预算:财政资金13.75万元。

汝南县留盆镇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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