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智慧城管(智慧城市一期)”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08 00:00:00   来源: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永丰县城乡建设局委托,就永丰县“智慧城管(智慧城市一期)”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电子化)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永丰县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96-2511669
二、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96-8103688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永丰县“智慧城管(智慧城市一期)”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赣众诚政采字JXZC2017-C068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预算总价
质量要求
永丰县“智慧城管(智慧城市一期)”信息化建设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基本要求”
1799.80万元
合格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或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其它资格条件见招标第三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3、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澄清、变更文件。暂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也可以在以下网站:(吉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aprtc.gov.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澄清、变更文件,但必须在开标前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含招标代理费)。不论招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具体如下:
投标单位应自行考虑其投标保证金出账时间,如未在规定的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投标单位应自行考虑其投标保证金出账时间,请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保证金指定账户(备注注明项目招标编号),如在2017年6月28日12时00分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收款单位: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176327401000010238                                  
帐号: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中。
②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打印缴纳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③请投标人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相关单位均不承担责任,自行承担责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须在北京时间2017年6月28日北京时间15:00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其后上传通道将关闭。
七、开标时间、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北京时间2017年6月28日北京时间15:00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永丰县财苑路行政服务中心2楼)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须安排人员携带CA数字证书准时出席,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任何因投标人原因迟交的投标文件。
 
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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