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村胜利村村民集中建房点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2017-06-08 00:00:00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东湖村胜利村村民集中建房点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东湖村胜利村村民集中建房点安置房建设项目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6310号文件准予备案,招标人为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东湖村胜利村村民集中建房点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珠晖区

2.3. 建设规模:拟建总建筑面积169142平方米,其中:住宅144762平方米,底层杂房8570平方米,集体经济用房2350平方米,架空层车库2230平方米(不计容),地下室11230平方米(不计容)

2.4. 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工程勘察。

2.5. 勘察周期:30日历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 计划开工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2.7. 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RMB416500元整。(单价70/米,数量暂按5950米计)

2.8. 标段划分: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3.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3.4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公告之日起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8日至20176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

①公告之日起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项目勘察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

⑤项目勘察负责人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

    ⑥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公告之日起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并须提交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到衡阳市住建局六楼勘察设计科(衡阳市环城北路101号)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5.1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发布。

7.联系方式

  人: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人:凌先生

联系方式:0734-8822303

招标代理: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长沙市雨花区人民路东一时区北栋11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734-8385188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