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高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GACG20170518要求,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高安市农业局的委托,就其“高安市农业局测土配方施肥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信息平台)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弘和-GA2017-010)”采取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弘和-GA2017-010
二、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采购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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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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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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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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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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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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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CG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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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土配方施肥综合信息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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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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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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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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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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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说明);
(6)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原件);
(7)投标单位需具备测绘乙级(含乙级)资质及以上(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拟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06 月15日17:30 (北京时间)前在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高安市高安大道448号)报名并且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同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报名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2)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验后退回)。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06月20日17:00(北京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作为其响应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注:保证金需注明“XX公司弘和-GA2017-010保证金”,未按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收款单位: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600125021105250320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丰城解放南路支行
保证金的退回: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06月21日09:30(北京时间),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其他事项:
(1)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的,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文件中的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高安市农业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雪莲1397955403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高安市高安大道44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779550950/0795-5285915
传真:0795-5285915 电子邮件:1129458353@qq.com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市财政局网http://www.ycf.gov.cn/
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gaztb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