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图院公共地图服务(扶贫信息移动采集系统开发)测绘服务项目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7】-2213号,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省地图院的委托,对其公共地图服务(扶贫信息移动采集系统开发)测绘服务项目以分散采购的方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名称:公共地图服务(扶贫信息移动采集系统开发)测绘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30万元(含财政资金3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第1包: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公共地图服务(扶贫信息移动采集系统开发)测绘服务项目
(3) 类别:服务
(4) 用途:用于公共地图服务(扶贫信息移动采集系统开发)测绘服务项目项目
(5) 数量:1(批)
(6) 简要技术要求:易地搬迁贫困户地理信息采集系统是采用移动GIS技术、GPS技术、数据库技术等技术实现在移动端对贫困户位置等,其他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7) 采购预算:30万元
(8) 期限(交货期):易地搬迁贫困户地理信息采集系统于2017年7月试运行,2017年8月中旬正式上线推广,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
(9) 质保期:/(/)
(10) 其他:/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政策: ①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由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当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且本项目支持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可以和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联合体供应商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联合体供应商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的,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政策:本项目投标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鼓励创新产品的使用和采购,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 上述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是具有乙级测绘资质(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企业或拥有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国家重点学科并设立该专业硕士及以上的高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为企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测绘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供应商为高等院校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教授职称;(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原件、注册测绘师证书原件、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数不少于5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原件、在职证明等相关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有效期内);
6、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7、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招投标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第(1)包:/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06-13至2017-06-16(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原中南机电大厦)3楼301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同时携带本公告中“第二条 供应商资格”中内容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原中南机电大厦)3楼三号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7-6-23 14:30(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原中南机电大厦)3楼三号会议室
(二)时间:2017-06-23 14:30(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7-06-13~2017-06-23共10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省地图院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50号
联系人:谭科长
电话:027-87328267
传真:/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口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原中南机电大厦)3楼301室
联系人:张家玮 李哲 夏丁
电话:027-82771900(公司) 027-85639722(市民之家)
传真:/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