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尺镇道路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九尺镇道路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彭发改立项[2017]6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彭发改立项[2017]6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50901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完成鹿鹤巷、兴旺街、正街、下兴街道路改造,改造总长度约1800米,宽度7-18米;完善九天路长度约700米的绿化提升工程;新建观音泉巷道路,长约120米,宽度4-6米;同步完善雨污水管网及市政配套工程;观音泉棚户区安置点风貌改造。
2.3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约5485万元 ,其中建设投资4388万元。
2.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控制价为81.2万元(其中勘察控制价为 7.0万元,设计控制
价为 74.2 万元)
2.5计划勘察设计周期: 58 个日历天,其中方案及初步设计28日历天(含勘察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九尺镇道路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勘察(包括基坑降水方案等)、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变更、图纸会审、工程验收及为本工程在施工和保修期间发生的技术问题提供准确的书面咨询意见等后期服务)。
2.7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3.1.6.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 职称 (须为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单位人员);
3.6.1.2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 勘察 单位人员);
3.6.1.3拟派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负责人: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 资格(房屋建筑工程)(须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单位人员);
3.1.7财务要求:近3年(2014年-2016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业绩要求:
勘察资质单位:近3年(2014年-2016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 3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总投资不少于4300万元的岩土工程勘察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资质单位提供,勘察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独立的勘察业绩,也可以是同时属于一个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资质单位:近3年(2014年-2016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 3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总投资不少于4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资质单位提供,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独立的设计业绩,也可以是同时属于一个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单位:近3年(2014年-2016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 3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总投资不少于200万元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资质单位提供,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独立的设计业绩,也可以是同时属于一个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3.1.6.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 职称 (须为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单位人员);
3.6.1.2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 勘察 单位人员);
3.6.1.3拟派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负责人: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 资格(房屋建筑工程)(须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单位人员);
3.1.7财务要求:近3年(2014年-2016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业绩要求:
勘察资质单位:近3年(2014年-2016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 3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总投资不少于4300万元的岩土工程勘察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资质单位提供,勘察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独立的勘察业绩,也可以是同时属于一个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资质单位:近3年(2014年-2016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 3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总投资不少于4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资质单位提供,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独立的设计业绩,也可以是同时属于一个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单位:近3年(2014年-2016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 3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总投资不少于200万元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资质单位提供,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独立的设计业绩,也可以是同时属于一个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具体数量)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17 日至2017 年 6 月 21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上述时间内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或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网络系统”)的网络系统凭投标人CA证书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交易服务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 月 11 日 10 时 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sppre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彭州市小南街6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28-88504118
传 真: 028-88504118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5-1707号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焦先生
电 话: 028-8554655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