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新城自来水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泸定县新城自来水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泸发改[2017]98号、泸发改2015[3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发改[2017]98号、泸发改2015[32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泸定县新城区;
2.3 建设规模:新建能力为2.0万m³/d的净水厂一座,其中:一期建设净水厂工程1.0万m³/d一座及规模为2.0万m³/d的取水工程和输水工程(包含2016年中央预算资金0.5万m³/d建设内容);二期增加建设净水厂工程1.0万m³/d一座。
2.4 勘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地质勘测、工程勘察、测量及本项目的全部工程设计;
2.6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勘察、设计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5年已完成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7 年6月 25 日 23时59分59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定工商大厦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 泸定县将军街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何挺
电 话: 0836—3122430
传 真: 0836—3122430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中铁西城5栋1702、1703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28-6825015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