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新城凤鸣湖水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6-28 00:00:00   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新城凤鸣湖水体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714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彭水新城凤鸣湖水体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址:重庆市彭水县靛水新城。

2.3 建设规模:彭水新城凤鸣湖水体工程建设内容为七龙洞河与大龙洞河交汇处新建凤鸣湖水体,占地面积110.6亩,并配套建设浆砌石滚水坝一座、水闸一座。

2.4项目总投资为:项目总投资约为9800万。 

2.5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为止

2.6招标范围:彭水新城凤鸣湖水体工程的初步设计(代可研)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及勘察设计现场的服务工作,并含相关专题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告,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告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76 28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7731000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www.cpcb.com.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721日上午 10  00分整(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 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址:彭水县汉葭街道高家台街凌云景苑二楼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18号国宾城1113-1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人:樊老师                           

  话: 023-78861021

  话:023-63210711

  真:  /     

  真:023-632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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