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综合楼建设工程勘察

2017-06-29 17:26:30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代码:04212017050019 勘察|

朝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综合楼建设工程勘察项目已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形式,择优选定中标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朝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综合楼建设工程勘察

1、 建设单位:朝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 项目地点:  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北山村

3、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要求设计标准

5、资金来源:自筹

6招标范围:朝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综合楼建设工程勘察

7、设计工期:15天(具体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8投标保证金:项目勘察费用的2%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业绩要求: 近3年内独立完成过2个及以上(含2个)类似业绩(近3年业绩是指从2014年1月1日至招标时间所承担的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节假日不休息).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投标单位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7) 近3年内类似勘察业绩2个(含以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三套复印件),到朝阳鸿利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8日下午2:00。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五、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朝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 刘成金

电  话: 15114206118

招标人地址: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北山村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朝阳鸿利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421-2801155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龙城路三段9-17号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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