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芦笛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投资字【201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林市中山路置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岩土勘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2.5勘察周期:每一个阶段从进场开工到提交勘察成果报告书共 30 天(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桂林市芦笛路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初步、详细及施工岩土工程勘察服务。
2.7工作内容:勘探、测试、物探、相关咨询及提交最终报告
2.8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担任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 2017年6月30日至 2017 年7月6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3时30分至16:30 时,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四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勘察负责人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为原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7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guilin.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上发布。
9、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站 电话:0773-3825369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桂林市中山路置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中山中路9号佳信华庭2单元6楼
邮 编:541001
电 话:0773-2885890
联系 人:刘有亮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8号穿山18号小区23号门面
联 系 人:陶素荣
电 话:0773-2899686
传 真:0773-2899686
电子邮箱:gxjtgl@163.com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桂林市丽君路支行
账 号:66001000913400010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