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郑州段)可行性研究、各项专题报告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03 08:46: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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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就“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郑州段)可行性研究、各项专题报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郑州段)可行性研究、各项专题报告(暂定名称,具体以审批名称为准)

(二)招标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7-497

(三)项目概况:线路北起港区西北部的商贸商业次中心,南端止于“双鹤湖”地区,线路全长约30.2km,设郑港五街停车场一座。设航兴路主变(与18号线共享)、郑港九路主变(与9号线共享)各一座。

(三)项目需求:

编制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研究报告[含1、客流预测报告(含居民出行调查);2、节能评估报告;3、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4、环境影响报告书;5、选址论证报告;6、用地预审报告;7、安全预评价报告;8、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告;9、沿线文物调查报告;10、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11、建设场地地址灾害危险性报告;12、征地拆迁安置专题研究报告;1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4、兼顾人防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15、110千伏供电工程接入系统报告;16、穿(跨)越河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17、沿线1:1000数字地形图测绘;18、地下管线调查报告;19、沿线建(构)筑物调查;20、交通接驳和一体化专题研究报告;21、工程车辆及主要机电设备国产化专题研究报告;22、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23、交通疏解方案研究;24、穿越机场沉降影响数值分析报告;25、穿越机场电磁环境测试报告;26、穿越机场盾构施工微振动测试报告;27、穿越机场灯光带安全评估等专题报告;28、穿越南水北调专题报告(两次穿越)],并完成相关专家评审及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批复及备案

(四)采购预算:2710万元

(五)项目数量: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郑州段)可行性研究、各项专题报告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编制周期: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告编制,并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评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包含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四)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12年以来,至少有1条(段)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获国家或省(或直辖市)级发改委批复,且有1项独立承担的已完的或者正在进行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

(五)人员要求: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系列教授级高级技术职称,2012年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负责人。其它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社保单位出具)

(六)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至2016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连续三年未亏损

(七)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投标单位自行提供承诺书)。

(八)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不少于两年,查询期限的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投标人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查询期限从投标人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一)河南省外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完成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并在开标时提供相关备案证明资料。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73日—2017 7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丰产路21号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东塔7层)。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四、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2.法人身份证明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社保单位出具)、劳动合同。

3.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 1条(段)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获国家或省(或直辖市)级发改委批复,需提供合同及国家或省(或直辖市)级发改委批复文件;且有1项独立承担的已完的或者正在进行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的工程系列教授级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2012年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负责人的业绩证明(合同或其他相关备案资料等证明)。提供其它专业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社保单位出具)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至2016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连续三年未亏损

7.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投标单位自行提供承诺书)。

8.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不少于两年,查询期限的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投标人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查询期限从投标人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7279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西郊宾馆南楼一楼大会议室(郑州市工人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往南20米路东)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

五、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代理机构: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丰产路21号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东塔7层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851311

(二)采购单位: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棉纺东路东20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888582

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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