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局
禁养区畜禽关停退养及栏舍设施设备的拆除复核验收服务
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00080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局的委托,对其禁养区畜禽关停退养及栏舍设施设备的拆除复核验收服务以委托代理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SH0027FW17OU-0049
(二)项目名称:禁养区畜禽关停退养及栏舍设施设备的拆除复核验收服务。
(三)采购预算:总价150万元,其中测绘验收(测量评估)工作单价2.4元/㎡,资产复核费率为预算额的1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SH0027FW17OU-0049
(2)项目包名称:禁养区畜禽关停退养及栏舍设施设备的拆除复核验收服务。
(3)类别:服务
(4)用途:保护环境,改善水质。
(5)计划服务期: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1月28日止,共180日历天
(6)采购内容: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禁养区内畜禽栏舍、设施设备拆除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预估复核验收工程量约48.1万平方米。
(7)采购预算:总价150万元,其中测绘验收(测量评估)工作单价2.4元/㎡,资产复核费率为预算额的10%。
(8)付款方式:最终结算以实际测绘验收(测量评估)面积为准,按中标单价及中标费率结算
(9)质保期:按国家规定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总报价或单价、费率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其它规定:不接受本项目前期为各街道提供过测量、评估服务的单位的资格预审及投标报名。
二、资格预审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 时~12 时、下午14 时~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2号楼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6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自己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3、以上证明材料须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格预审的内容、标准和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有有效的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及其二代身份证;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省财政厅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和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含不动产检测、房产测绘);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评估和验收人员各不少于3人,并提供拟派评估人员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验收人员的测绘、测量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5)投标人须出具近三个月(2017年3月-5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6月-2017年6月)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投标人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派项目评估和验收人员近三个月(2017年3月、4月、5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局盖章);
(8)投标人应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人员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截止之日前);
(9)投标人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须出具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10)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 拟派本项目评估和验收人员无不良行为记录及只负责本项目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
(12)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1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14)本项目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的相应资质和能力,同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二)资格预审标准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申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三)预审方法
1、合格制资格预审。
四、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及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人在参加资格预审原件审查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所列证件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供查验,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及其二代身份证;
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提供拟派评估人员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验收人员的测绘、测量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4、企业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和测绘资质证书(含不动产检测、房产测绘)
5、近三个月(2017年3月-5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
6、近三年(2014年6月-2017年6月)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派项目评估和验收人员近三个月(2017年3月、4月、5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局盖章);
8、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人员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截止之日前);
9、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10、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拟派本项目评估和验收人员无不良行为记录及只负责本项目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
12、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13、投标人所提供资格预审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14、联合体协议书(仅限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提交:
(一)送达截止时间:2017年7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湖北省武汉市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对面附楼内)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将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加盖公章)和上述资料的原件(原件必须和复印件一致)一次性送达指定地点以供审验。不能按要求提交原件审验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将被拒收。
(四)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六、资格审查日期:2017年7月10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7年7月3日起至2017 年7月7日止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局
地 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纱帽街月亮湾路157号
联 系 人:杨家祥
电 话:027-84756829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2号楼
联 系 人:方羽龙
电 话:027-84304807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4899537
十、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官网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局
2017年7月3日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