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高速公路项目(机场南线)勘察设计NXSJ

2017-07-03 00:00:00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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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高速公路项目(机场南线)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高速公路项目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立项(川发改基础[2016]419号),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四川天府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四川天府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对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高速公路项目机场南线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高速公路项目(机场南线)(以下简称“本项目”)作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起于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草池镇北侧涌泉村附近,止于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路线长18.924公里,全位于简阳市境内,设置枢纽互通2处,一般(连接地方)互通2处,桥梁总长:2010延米/36座,桥隧比10.6%,拆建建筑物66.234千平方米。

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互通立交连接线采用一级、二级公路技术标准;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高速公路项目(机场南线)全线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含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专项勘察、材料试验、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取弃土场、绿化与环保、沿线附属设施(含养护、服务、房屋建筑等)、交通工程(含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等)的勘察设计,概算和预算编制等。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NXSJ)。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预计初步勘察设计周期4个月,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6个月,后续服务为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 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a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b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c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要求

a.近5年内完成3个及以上单个里程不低于30公里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且初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均至少有1个;

b.5年内完成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的初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勘察设计各1座。

3.4财务要求:近一年(2016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零。

3.5信用要求

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评定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

3.6 关联要求

以下情形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次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50%);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5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互相任职或工作的企业。

3.7履约要求

3.7.1.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5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2.投标人近5年未在工程建设领域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被政府部门通报过且目前处于处罚期内。

3.7.3.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外,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和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且均须满足第3.13.2款中的所有要求。

2)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业绩必须满足第3.3款的要求,成员单位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且近5年完成单个里程不低于30公里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初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勘察设计各1个。

3)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都须满足第3.43.53.63.7款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价等级以成员中等级低的为准。

4)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740000分至2017725900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匿名下载招标文件,不能下载的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

4.2 招标文件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等相关资料由招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发布,由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并自行下载,不能下载的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因未能及时下载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及相关补充资料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要求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a)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参考资料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b)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7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77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递交至地址: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7.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投标人公示资料: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表(一));

2)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表(三));

3)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表(五))。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格式附后)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和书面资料(公示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章,不需提供相关附件)单独密封,统一装入投标文件总封套内,投标人应确保公示书面资料与电子文档的一致性,否则以书面资料为准进行公示。

投标人公示资料应遵循下述规定:

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未按要求提交公示的资质、业绩、人员或其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资质、业绩、人员。

7.2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7.3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函[2015]854 )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川交函[2015]854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天府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东段3775

邮编:610000

电话:028-80518690028-80518691

传真:028-80518680

联系人:张先生、贺女士

 

招标人:四川天府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期: 2017  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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