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中枢城区公安局、炮台巷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勘察招标
招 标 人: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7月3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86.57
项目负责人:周大凯
工期(日历天):60
报价:下浮率:5.00%、投标总价2132370.00元、高层钻孔171.00元/米、
道路、边坡钻孔85.50元/米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66.56
项目负责人:陈 简
工期(日历天):60
报价:下浮率:4.00%、投标总价2154816.00元、高层钻孔172.80元/米、
道路、边坡钻孔86.40元/米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总分:50.33
项目负责人:程宇
工期(日历天):60
报价:下浮率:4.00%、投标总价2154816.00元、高层钻孔172.80元/米、
道路、边坡钻孔86.40元/米
公示期: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6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