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大道(华强路-樱花长堤)项目勘察设计

2017-07-03 00:00:00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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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天大道(华强路-樱花长堤)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天大道(华强路-樱花长堤)项目已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云龙发改[2016]17号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株洲市龙母河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天大道(华强路-樱花长堤)项目勘察设计 2.2招标编号:HNZPC-2017-014。 2.3 建设地点:株洲云龙示范区。 2.4 建设规模:项目西起华强路,东至樱花长堤道路,全长约1500米,路幅宽40米,道路为双向6车道且城市主干道,占地面积为84545.0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管线、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27205万元,道路部分建安造价约12718.04万元。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 2.5.1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技术要求工作所有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量、导线控制点、纵横断面测量、管线现状测量、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波速测试),提交合格的勘测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2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市政工程(道路、管线、给排水、照明、景观、附属工程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下发的设计任务书。设计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 2.6项目周期: 勘察、设计同步进行,总工期为30日历天。 (1)勘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方案设计优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天内完成; (3)初步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后20 天内;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勘察、设计能力。 3.3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拟任本次投标的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全文均同)。 3.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本工程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还须满足七部委30号的相关要求。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勘察设计补偿费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评标办法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号2013年修改版),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 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请于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zyjy.cn,全文均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答疑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7.3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 25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企业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株洲云龙政务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市龙母河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话:18975357198 地 址: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88号管委会办公大楼11楼 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话: 22668985 邮箱:1834746209@QQ.com、1224823619@QQ.com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恋综合楼17楼 行政监督单位: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31-28689749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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