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04 16:39: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太康县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项目

招标公告

太康县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太康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太康县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项目

1.2项目编号:hnzkzb-2017-07-04

1.3 采购编号:太采购【201706】064号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 预算金额:410万元

1.6 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及设备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采购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及所需相关软硬件设备,为我县不动产登记管理提供基础软硬件环境支撑;对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全面技术支持服务,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持续开展。

1.7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1.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使用要求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取得国家测绘局颁发的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资质。须具有省级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证书”。

2.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职称,具有在本企业半年以上且连续的社会保险证明。

    2.4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企业员工,具有在本企业半年以上且连续的社会保险证明;

2.5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2.6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屏加盖公章);

2.7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并胶装成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本公告发布期间内有效)、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处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携带原件,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留存复印件1套(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74日至20177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汉阳路滨江国际7号楼1826室)进行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724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周口市汉阳路滨江国际7号楼1801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太康县国土资源局

    址:太康县     

联 系 人: 张腾飞

    话:13781204393

代理机构: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滨江国际7号楼

联 系 人:李文静

    话:0394-781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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