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少年宫、杉木小学、东湖中学(南校区)、东湖中学(北校区)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2017-07-04 00:00:00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本次招标项目芙蓉区少年宫、杉木小学、东湖中学(南校区)、东湖中学(北校区)建设项目已经已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芙发改投[2016]98号文件、长发改[2013]17号文件、长发改[2015]197号文件、长发改[2015]19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芙蓉区工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芙蓉区少年宫、杉木小学、东湖中学(南校区)、东湖中学(北校区)建设项目勘察 2、项目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其中芙蓉区少年宫位于东湖街道合平路与滨河路交汇处西北角;杉木小学位于长农路与大河路交汇处;东湖中学(南校区)位于东湖街道,合平路、东湖路、红园路与泉坝路合围区域内;东湖中学(北校区)位于东湖街道,合平路、红平路、红园路与红农路合围区域内。 3、建设规模:芙蓉区少年宫建设项目净用地面积11845㎡,约45个勘察点;杉木小学建设项目净用地面积12041㎡,约40个勘察点;东湖中学(南校区)建设项目净用地面积54397㎡,约150个勘察点;东湖中学(北校区)建设项目净用地面积64294㎡,约170个勘察点。勘察服务费约100万元。 4、资金来源:区财政。 5、招标范围: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6、勘察工期要求: 6.1、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勘察及后续服务进度应满足本工程建设进度的要求。 6.2、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并具有岩土工程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7月4日登录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 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7年7月11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3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公告发布:本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2、《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com.cn 3、《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rong.gov.cn 十、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芙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68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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