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家街道渔业服务中心项目勘察

2017-07-05 17:27:57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代码:04162017150384 勘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家街道渔业服务中心项目勘察已按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项目业主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家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家街道渔业服务中心项目勘察;

2.2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100亩,总建筑面积为29120㎡。项目主要建设库房19座,建筑面积29050平方米,管理用房1座,建筑面积70平方米。

2.3建设地点:位于锦州滨海新区鸭绿江街以西,华山路以北。

2.4招标范围:勘察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提交合格的地质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服务周期:40日历天(具体服务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6质量要求:相应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类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762017710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0.4万元。

4.4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如企业没有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备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72710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772710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家街道办事处

    址:锦州滨海新区井岗山路

    编:121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话:0416-293605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

    址:锦州市太和区水墨林溪西郡2-49

    编:121000        

联系人:柏翠

    话:0416-4590111

 

    

                                                  期:20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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