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07-06 11:25:14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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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宜昌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及省、市国土主管部门安排,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拟就遴选宜昌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单位进行(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

宜昌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二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WHHD-2017-JT-002号

三、项目内容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科学编制宜昌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提交相关规划成果。

四、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

六、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6.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

6.3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6.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拟派项目专班人员不得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地规划或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土地规划或土地管理或测绘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且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人;(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6.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相关财务状况证明)

6.6有承接“十一五”“十二五”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编制业绩;(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

7.1凡有意参加谈判并符合资格要求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76日至20177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到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胜利四路28-6-101)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7.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8.1 谈判时间:2017年714230

8.2 谈判地点: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会议室

九、其他要求

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原件准时参加谈判会议,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田虹

联系电话:0717-6756650

招标代理人: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利红

联系电话:15897568641

 

2017年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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