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鹤峰县棚户区改造康岭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勘察已由鹤发改审批【2017】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鹤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人为: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红线图范围内)概算总投资约:5.7亿元,位于鹤峰县容美镇金凤路(原杨柳潭大道),总用地面积约35175.46 ㎡,建筑占地面积约 12311.41 ㎡,总建筑面积约21500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5000.00㎡,地下建筑面积约40000.00㎡。容积率为5.0,建筑密度为35.0%,建筑限高≤55米,绿地率≥30%,保障性住房比例10%,停车位比例1:1。
2.2招标范围:一是本项目建设红线图范围内地质勘察、深基坑和高边坡支护设计;二是本项目影响区范围内(含红线外东至自然水沟;南接安置小区红线;西至康岭新区金凤路廉租房后侧的回头线;北至康岭二组山体分水岭的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勘及设计;三是后续相关服务工作。以上地质勘察(红线内、外勘察报告)、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概算)工作成果需要按程序审查通过。
2.3勘察周期: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提供可行性勘察成果、30个日历天内提供初步勘察成果、60个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成果,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本项目工作内容,且勘察成果须符合设计各个阶段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近3年内(自2014年6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勘察工程。
3.2投标人最低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和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
3.3投标人需配备与项目内容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件齐全并与项目要求相符),成立相应的项目部,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其他专职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实际年度提供)。
3.5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出具的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查询时间为近2年)。
3.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7投标企业及人员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人员相符,并提供一体化信息平台人员信息打印纸质版盖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esz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8月7日9时;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eszggzy.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鹤峰县容美广场县会议中心三楼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8162985230
招标代理人: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区1A栋1单元401室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18-8269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