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省级平台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2017-07-10 00:00:00   来源: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采购人名称:省政府办公厅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衍 0311-8780662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庆0311-66635080
采购预算金额:33474900.00
采购用途 : 分包名称: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自动化技术处河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省级平台建设项目(一期)1包系统总集成及数据交换共享项目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55.49万元 分包名称: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自动化技术处河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省级平台建设项目(一期)2包政务服务业务平台建设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55万元 分包名称: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自动化技术处河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省级平台建设项目(一期)3包政务服务门户及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2万元 分包名称: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自动化技术处河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省级平台建设项目(一期)4包行政执法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5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包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包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包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包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证书,投标时提交投标人上述资质证书原件或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否则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登录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如果有投标意向,下载文件后按要求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点击“确认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7-1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7-14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1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21
供货时间: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66635088
备注: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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