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城河城区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一标段)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至县城河城区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一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乐至县城河城区段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16]4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60201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且在有效期内;近三年已完成勘察和设计类似项目业绩至少各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包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市政公用行业设计方为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 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7月 17 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 4日 09 时00分,地点为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至县天池镇迎宾大道14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乐至县天池镇池南路
邮 编: 6415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
邮 编: 610066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86722578
传 真: 028-86722578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