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龟龄岛东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7-12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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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龟龄岛东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龟龄岛东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汕尾市城区海洋与渔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招标人为 汕尾市城区海洋与渔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⑴建设人工鱼礁区1个,建造投放礁体6.51万空方,覆盖海域面积2.43平方公里;⑵采用筏式吊养的方式种植增殖海藻;⑶建设礁区浮标人工鱼礁区标志4个,包括浮筒、锚链、太阳能供电系统和灯具等;⑷礁区陆地警示牌2个;⑸建设礁区在线自动监控系统1套,包括监控子系统、海上监测平台、陆地接收展示中心等。工程总投资3250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报价121.5万元。

建设地点为汕尾市城区龟龄岛东海域

2.2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和本底调查。设计单位除应按设计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业主提交设计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

2.3 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签订设计合同,合同签订30天内提交勘察和本底调查成果资料,勘察和本底调查成果完成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提出问题后 2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资质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渔港/渔业工程) 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主办方必须为设计单位;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5 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的要求,招标人将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自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如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7年7 月   13日至  7 月 19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 下午 3 时至5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大道北马思聪艺术中心左翼政务服务中心副楼) ,并持以下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必须是A4纸,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提供原件核对,按顺序编制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①企业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的,被委托人应为项目负责人,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岩土勘察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社保证明及第二代身份证件复印件;港口类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社保证明及第二代身份证件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本投标人须亲临现场完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不接受邮购方式。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汕尾市城区海洋与渔业局

办公地点:汕尾市城区大马路196号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660-3252098

招标代理: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汕尾市城区文明北路玉台山居B栋1梯2楼

联 系 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3292998

 


 

    招标文件:海洋牧场勘察设计.pdf

标签: 汕尾市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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