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坪乡集镇总规、控制修编、全域规划、集镇城市设计及地形图测量项目 询价公告

2017-07-12 11:26:10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下坪乡集镇总规、控制修编、全域规划、集镇城市设计及地形图测量项目

询价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14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城乡规划管理局的委托,就下坪乡集镇总规、控制修编、全域规划、集镇城市设计规划编制及地形图测量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7112

二、项目名称:下坪乡集镇总规、控制修编、全域规划、集镇城市设计及地形图测量项目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下坪乡集镇总规及控制修编(总体规划面积约2.0平方公里)、全域规划编制(总体规划面积约2.0平方公里)、集镇城市设计(总体规划面积约2.0平方公里)及地形图测量项目(总体规划面积约2.0平方公里,1:500地形图)。

2、采购范围:

(1)下坪乡集镇总规及控制修编(总体规划面积约2.0平方公里)、全域规划编制(总体规划面积约2.0平方公里)、集镇城市设计(总体规划面积约2.0平方公里)及地形图测量项目(总体规划面积约2.0平方公里,1:500地形图)和相关服务等。

3、编制周期:20171230日前完成下坪乡集镇总规及控制修编、全域规划编制、集镇城市设计及地形图测量项目和相关服务等。

4、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5、项目预算:48万元,最低限价40万;超过预算或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此次采购服务内容经营范围;

(二)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已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具备相应的规划设计人员、资金和规划设计能力的规划设计单位;投标单位需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证或城市规划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近年来主持及参与过山地集镇总体规划及控规规划编制全过程的实际经验并履约良好;

(三)投标人近4年(20131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类似山地集镇项目的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规划编制业绩;

(四)本次询价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

询价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副本、测绘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一旦递交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询价,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本询价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六、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7714日下午17:30前。

七、领取询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17717日上午10:0010:20,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

十、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一、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工程可行性研究费,应是提供完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所有专题报告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二、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两份(密封),供应商需按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三、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圆整(?8000.00)。投标人应于2017717日上午1020分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子账户(用网银转帐的需注明投标单位开户银行行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子账户的情况。

  名: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鹤峰县支行  

  户:42050172670800000073-000161

2、凡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子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各投标人须认真填写《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见附件3),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落标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退还所交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鹤峰专网上发布。十五、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易中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覃女士             0718-5281786

附件: 报告编制成果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组成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Ο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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