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卢氏县淇河龙泉坪村至高河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卢氏县淇河龙泉坪村至高河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卢氏县淇河龙泉坪村至高河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2项目编号:DCZX-HN-2017-620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卢氏县淇河龙泉坪村至高河村段; 2.5建设内容:规划治理长度7.5公里,保护人口0.35万人,保护耕地0.25万亩,项目总投资2920万元; 2.6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 2.8招标范围: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企业注册地工商局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查询证明(三门峡以外地区可提供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承诺书); 3.5 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 3.6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5)开户许可证;(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7)企业注册地工商局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查询证明(三门峡以外地区可提供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承诺书);(8)“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9)2014年以来类似业绩1份(以中标通知书或勘察设计合同为准);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装订成册,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 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均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数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 6.2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3 保证金汇入账号和账户: 户名: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号:0940 1001 1000 00011 行号:4025 0540 0012 开户银行: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6.4 递交形式: (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 (2)投标人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3)转款成功后持转账凭证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注:银行转帐以到帐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帐,其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8月 8日下午15:00 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卢氏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03987329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525226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