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大道加宽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清泉大道加宽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青发改审批【2017】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审批【2017】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30101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青白江区
2.3建设规模:对清泉大道B段11公里,按照路基宽45米进行加宽改建
2.4服务期:30个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勘察、设计(包括地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后续等相关服务)。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3)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或勘察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5)成都市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6)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兼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7)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8)业绩要求:近3年至少承担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少于5亿的市政道路工程);(9)信誉要求:无市场禁入情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为牵头单位。
3.3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8日09:00时至2017年7月22日17:00时,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页面(www.cdggzy.com)即“电子交易云平台”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查询或打印“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4.2招标文件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8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下同)本项目开标室。
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青江中路288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代先生
电 话: 028-83691151
传 真: 028-83691151
电子邮件: 271572210@qq.com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86722578
传 真: 028-86722578
电子邮件: fengyuelin@vip.qq.com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