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三期)监管技术服务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J17074779-4499计划备案号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对其武汉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三期)监管技术服务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JT-CZH-2017-1C169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三期)监管技术服务
(三)采购预算:70万元(含财政资金7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武汉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三期)监管技术服务
(3) 类别:服务
(4) 用途:监督项目实施,督促项目的建设
(5) 数量: ( )
(6) 简要技术要求:全过程监管项目实施,督促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 采购预算:70万元
(8) 期限(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示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9) 质保期:1(年)
(10) 其他:/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政策: ①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由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且本项目支持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可以和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人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联合体投标人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的,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政策:本项目投标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鼓励创新产品的使用和采购,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 上述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责任主体,且具有符合本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
2、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
3、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及测绘局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
4、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
5、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招投标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供应商必须是服务的直接提供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第(1)包:/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07-17至2017-07-24(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民之家四楼4070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民之家四楼11号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7-08-17 09:30(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民之家四楼11号开标室
(二)时间:2017-08-17 09:30(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7-07-17~2017-08-16共30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
联系人:易瑞峰
电话:027-82700372
传真:027-82700372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2室
联系人:乐进发,吴峰
电话:027-85639722(市民之家),027-82774315(公司)
传真:027-82776817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5731461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武汉政府采购网
(三)其他
(网址: )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