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殊钢及钢结构件质量检验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7-17 00:00:00   来源:漳州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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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殊钢及钢结构件质量检验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的编号为ZCXZZ[2017]第001号福建省特殊钢及钢结构件质量检验中心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漳蓝管经[2017]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和设计单位。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福建省特殊钢及钢结构件质量检验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7304.99平方米(合40.96亩),总建筑面积8769平方米,其中综合检测楼6495平方米,检测厂房一座932平方米,实训车间一座932平方米,门岗和配电室203平方米,曝光室62平方米,水泵房及消防水池145平方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56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600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及工程勘察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工程地质勘察(初勘、详勘)及各阶段设计,包括有关地质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含各建筑单体方案设计以及方案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和修改的全部工作)、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6.2内容:漳州市特殊钢及钢结构件质量检验中心工程的地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本次招标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和其他公用配套设施、配电房、曝光室、围墙、值班室的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通风、景观绿化、构筑物、室外道路、给水排水、室内外强弱电及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节能、消防、安防、环保、路灯等所有专业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内二次装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其设计深度要求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并通过消防审查和施工图审查;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2.8 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2.8.1设计周期: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含建筑单体方案设计)等方案设计的修改、调整、优化并报审;
②方案设计经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 2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送审稿(含全套电子版CAD可编辑)),自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提交之日起5日历天内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审批,并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报批稿含全套电子版(CAD可编辑));
③自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审批通过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3日历天内提交合同约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份数
2.8.2勘察阶段:建筑单体方案设计经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2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送审稿),经审查合格后7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双方均须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诚信库备案并持有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方可参加投标;
  备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组成,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以及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等相关条款。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应明确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以各自的名义参加其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4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承担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4日,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的时间:于2017年8月10日12: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
  号:1409020109010006864 
开户银行:漳州市工行龙江支行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按要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8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4.开标时间:2017年8月11日北京时间830
8. 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4000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
8.2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③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
 话:0596-7070086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邱 
 话:0596-2981555 传真:0596-2876013
 
监督单位:监督单位: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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