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朝高速公路2018年路面病害治理等3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7-20 00:00:00   来源: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承朝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 :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5号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孙浩洋、赵雅 0314-212396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坤、张浩0314-2066866
采购预算金额:3860000.00
采购用途 : 为本项目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外业调查、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招标所需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的编制、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到竣(交)工验收,及隧道水消防系统增设工程勘察。
项目实施地点 :承朝高速公路沿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和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②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序,只接受一家单位的投标申请。 ⑤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的上述信息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 ⑥商业信誉及行贿犯罪行为查询 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2016年7月至今)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7-2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7-26
时刻说明: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212室(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供货时间:自签定合同书之日起30天内完成隧道水消防系统增设工程勘察及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招标所需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的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到竣(交)工验收止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1)包括路面病害治理工程;(2)路基上边坡防护完善等工程①路基上边坡防护完善工程②隧道口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③桥梁病害处治工程;(3)隧道水消防系统增设工程。
传真电话:0314-2066866
受理质疑电话:0314-2066866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清路9号一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进行注册登记。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和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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