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陆川县2017年清湖镇古城镇等12个镇6个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勘察、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LCCG2017042/043/044/045/046/048招标公告

2017-07-21 00: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陆川县土地整理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陆川县2017年清湖镇古城镇等12个镇6个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勘察、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陆川县2017年清湖镇古城镇等12个镇6个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勘察、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

二、采购项目编号:LCCG2017042/043/044/045/046/048(YLYLG20174010-LC)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

Ⅰ标段:

序号

采购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1

陆川县2017年大桥镇、横山镇等6个镇3个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勘察、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

1

包括大桥镇横山镇、乌石镇良田镇、清湖镇古城镇共6个镇3个项目的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勘察及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

Ⅱ标段:

序号

采购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1

陆川县2017年马坡镇、米场镇等6个镇3个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勘察、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

1

包括马坡镇米场镇、珊罗镇平乐镇、温泉镇沙坡镇共6个镇3个项目的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勘察及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为费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费率85%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单位。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本次服务采购经营范围,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供应商,且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

3. 投标人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 )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 )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6536号)文件中确认的参建单位的优先选择,但不包括违规被通报的单位。

4.区外测绘单位应具有广西测绘局诚信备案。

5.潜在投标人须取得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72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728日止(工作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每日上午800分到1130分,下午1430分到1730分;

2.发售地点:陆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川县温泉镇陆兴路北段城北大广场南,陆川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和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的20174月至20176月份的社保凭证复印件(社保凭证应显示个人缴纳信息)] 前来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潜在投标人须取得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法人公章,且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携带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Ⅰ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Ⅱ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玉林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2365749072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811日北京时间9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陆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川县温泉镇陆兴路北段城北大广场南,陆川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陆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川县温泉镇陆兴路北段城北大广场南,陆川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十二、联系事项:

1.招标人:陆川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梁工 电话:0775-7273523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陆川县温泉镇凤凰一巷15号二楼(陆川县温泉九龙山庄斜对面)

项目联系人:高瑾、谭梅云,联系电话:0775-72105182690131

3.监督部门:陆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5-7235528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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