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狼城岗镇2017年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项目规划、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24 15:55: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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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狼城岗镇2017年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项目规划、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牟县狼城岗镇2017年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项目规划、勘察、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牟县狼城岗镇2017年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项目规划、勘察、设计项目

    1.2 采购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7-31

1.3 招标规模及范围:

1.3.1招标规模:本项目搬迁1.1万人;

1.3.2招标范围:该项目工程勘察、实施方案、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施工图设计及周边市政道路施工图设计等工程实施阶段、验收阶段的服务工作。

    1.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已落实;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6 项目地点:中牟县狼城岗镇境内;

1.7工期:80日历天;

1.8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和规定,质

量要求达到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3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咨询(建筑、规划)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规划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4 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的业绩与联合体投标成员资质相符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涵盖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人,开具时间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为准);

2.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2.7.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牵头人应为在本项目中负责工作的成员;

2.7.2联合牵头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咨询(建筑、规划)甲级资质

2.7.3牵头人全权代表相关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报名须知

3.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参加报名;

3.2报名地点: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索克大厦十楼1026室)

3.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贰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拟派项目规划负责人注册城市规划师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5)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由第三方出具)、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凭证、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9)“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通知后到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 招标人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权力。

7.2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7.3 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2222013

地  址: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索克大厦十楼1026室

联系人:焦工  吴工  

电  话:0371-53777553  18339256863  

电子邮箱:hnyd2014 6688@163.com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致:                                    (招标人)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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