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清泉大道安置房连接道路及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青白江区清泉大道安置房连接道路及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青发改审批【2017】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审批【2017】7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长约1.5公里,宽20米的沥青混凝土道路及绿化等相关附属设施 ;
2.3 计划勘察、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合格成果资料(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现场技术指导;后续服务工作及招标人委托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附属工程的勘察、设计);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从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未处于成都及原承建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期内;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具备勘察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备道桥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6财务要求:提供:近 3年(在2014年-2016年)无亏损;
3.1.7业绩要求:提供近 3 年(在2014年-2016年)已完成的勘察和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各不少于 1 个;
勘察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勘察合同投资总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业绩;设计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设计合同投资总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或长度不少于1.5公里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业绩。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从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未处于成都及原承建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期内;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具备勘察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备道桥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6财务要求:提供:近 3年(在2014年-2016年)无亏损;
3.1.7业绩要求:提供近 3 年(在2014年-2016年)已完成的勘察和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各不少于 1 个;
勘察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勘察合同投资总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业绩;设计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设计合同投资总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或长度不少于1.5公里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 7月26日00时00分00秒至2017年8月 1 日23时59分59秒,登录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qbjggzy.com/),凭四川CA数字证书或CF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bjggzy.com/)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028-85593299-813)。
4.2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凤祥大道(文化体育中心)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28-83627731
传 真: 028-83627713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2栋70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6928208-8008
传 真: 028-86928208-8008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