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乡社区工程(一期)、新民乡人才公寓(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新民乡社区工程(一期)、新民乡人才公寓(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高经审[2017]63号、成高经招标[2017]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100% ,招标人为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高经审[2017]215号、成高经招标[2017]2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约26万平方米(其中人才公寓约6万平方米),最终实际面积以备案的施工图为准,主要包括人才公寓、住宅小区、小学、幼儿园、社区综合体、养老助残中心、配套道路、消防站、体育公园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 7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勘察内容:招标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而进行的所有相关工作及配套措施);
设计内容:本项目及相关附属工程所有建设工程的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
施工内容:经审定的设计文件范围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设计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单位的施工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注册在勘察资质单位);
拟派设计负责人: 承担建筑设计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注册在建筑设计资质单位);
拟派施工负责人:承担建筑工程施工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注册在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勘察资质单位:近5年具有不少于 1个建筑面积在20万㎡及以上房屋建筑类似工程勘察业绩。
设计资质单位:近5年具有不少于1个建筑面积在20万㎡及以上房屋建筑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资质单位:近5年具有不少于1个建筑面积在20万㎡及以上房屋建筑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单位的施工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注册在勘察资质单位);
拟派设计负责人: 承担建筑设计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注册在建筑设计资质单位);
拟派施工负责人:承担建筑工程施工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注册在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勘察资质单位:近5年具有不少于 1个建筑面积在20万㎡及以上房屋建筑类似工程勘察业绩。
设计资质单位:近5年具有不少于1个建筑面积在20万㎡及以上房屋建筑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资质单位:近5年具有不少于1个建筑面积在20万㎡及以上房屋建筑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50(含)名。
3.4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50(含)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7月26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7月3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8月14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spprec.com/sczw/ggzy/)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一街1008号(成都七中高新校区对面)
邮 编: /
联 系 人: 余女士
电 话: 028-8533350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2栋5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28-8514281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