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7]- 20367号文要求,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恩施分院的委托,对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恩施分院钢瓶检测站灾后重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恩施分院钢瓶检测站灾后重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二、采购内容: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恩施分院钢瓶检测站,位于恩施市龙鳞宫路212号,本项目是钢瓶检测站灾后重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包括勘察、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备专编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服务周期要求为30日历天。
三、项目预算:17万元。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4.2 投标人最低须具有:
(1)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至少包括岩土工程);
(2)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3供应商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应在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共同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6.1请各响应供应商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如为联合体需提供双方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协议书等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沿江路夷水仙居3栋1单元401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6.2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磋商时间)为 2017年8月7日09时00分,地点为: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恩施分院5楼会议室(恩施市施州大道208号)。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 购 人: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恩施分院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208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718-841675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东风大道夷水仙居3栋1单元401室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0718-8028605
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