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镇经济适用房(安置房)A、B、C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7-08-07 00:00:00   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玉龙镇经济适用房(安置房)A、B、C栋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17]2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龙水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性质为全部国有资金。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玉龙镇经济适用房(安置房)A、B、C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三教村。

2.2项目概况

玉龙镇经济适用房(安置房)A、B、C栋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24385平方米(约36.58亩),主要建筑包括商业用房和住宅(总建筑面积约3.2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基础工程(含土石方)、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保温节能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8328万元,工程建安造价5219万元。本次招标主要对项目建筑及附属工程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规划要求按本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为准。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括本工程的地质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的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包括勘察方案编制、勘察施工、配合招标人进行勘察成果的审查,若项目涉及超前钻、持力层检验等均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建设项目内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优化、初步设计、各相关专业及相关配套项目等的施工图设计、设计估算、设计概算编制、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设计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准。按发包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3)建设项目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含土石方)、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保温节能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含室外道路及附属、室外雨污排水、室外景观绿化、生化池、室外照明)等为达到发包人要求形成相应功能的工程施工

(4)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不含家具、用具的采购)

(5)项目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办理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

(6)本项目不包括以下单项工程:

室外供水安装工程及户表、室外供电安装工程及户表、燃气安装工程及户表、室外有线电视及光纤入户传输安装工程。

2.4建设工期

建设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总承包工期: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要求:

①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如下要求:

3.2.1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有效合格的独立法人,且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

3.2.2联合体投标,不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同时具备上述3.1条要求,但投标人联合体的各组成单位的资质范围须共同满足上述3.1条要求,无相关资质的企业不得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2.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8  7 日起,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dzjyzx.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dzjyzx.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12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7  8 9 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2017  82813:00 时至14:30 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dzjyzx.cn)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龙水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                  联系地址:大足区蓝湖星空小区(商务中心东侧)

联系人:刘俊杰                                联系人:龚国龙

联系电话:15223187002                         联系电话:023-43732999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