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资水河、桤木河、清溪河、爪龙溪流域治理工程可研报告编制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金堂县资水河、桤木河、清溪河、爪龙溪流域治理工程可研报告编制 (项目名称)已由 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堂发改投资[2017]191、192、19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堂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拟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引入社会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金堂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金堂发改投资[2017]191、192、19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71200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对金堂县桤木河、清溪河、爪龙溪及资水河流域进行堤防修复,生态景观打造,湿地建设,水环境治理。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可研阶段的勘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水利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不多于两家(咨询单位1家,勘察单位1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工程咨询资质单位。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联合体各方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不多于两家(咨询单位1家,勘察单位1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工程咨询资质单位。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凭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www.cdggzy.com)报名并获得“投标报名回执”。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下载招标相关文件。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先由牵头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线报名并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后,各联合体成员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在线进行确认。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按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相关的说明进行CA数字证书的办理。
4.2 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招标公告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028-86694886)。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0日9:30时,地点为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堂县成金大道2888号成金发展综合大楼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金堂县水务局
地 址: 金堂县迎宾大道38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伍先生
电 话: 028-84990211
传 真: 028-84988147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B805
邮 编: /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28-85055366
传 真: 028-85055366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