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 汝财谈判采购-F-2017-303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汝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就汝州市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汝州市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LYZF-2O17-61
二、采购编号:汝财谈判采购-F-2017-303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本次采购项目控制金额20万元整
四、谈判项目概述
4.1建设地点:汝州市境内;
4.2勘察设计周期:该项目勘察设计延伸至工程施工结束,其中勘测设计为15日历天;
4.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⑴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工作。
五、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5.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2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5.3企业2014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任何部门限制投标;
5.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有类似设计经验和业绩;
5.5企业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六、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及地点
7.1时间及地点:请投标人于2017年 8 月 9日至2017年 8 月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汝州市东环路东大村委会三楼报名;
7.2资料要求: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每页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当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4)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5)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注:以上报名资料按顺序一次提供齐全,查验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7.3 谈判响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4报名合格的投标人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查询结果如发现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行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需另外单独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八、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汝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汝州市仓巷街117号
联 系 人:樊先生
电 话:13393755375
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汝州市东花坛向北150米东大村委会三楼
联 系 人:邢先生、樊女士
电 话:0379-60168157、13803907158
电子邮箱:lyzf0379@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