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田庄新村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
(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武县田庄新村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改造项目已经成发改字【2017】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成武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为财政资金,目
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工程勘察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勘察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武县成泰一区·石化小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
2.2项目编号:SDTMZB2017041-2
2.3建设地点:成武县永昌路北段西侧
2.4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约92000㎡
2.5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图纸勘察及现场技术等内容
2.6工 期:20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成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资质,必须配备1名注册岩土工程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4. 投标报名
4.1凡资格符合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8 月 09 日至2017年08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持以下材料在成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武县财政局三楼309室)报名。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2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1.3拟派项目岩土工程师注册证及其身份证原件;
4.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项目岩土工程师)。
4.1.5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检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 招标资料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方可领取招标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本招标资料谢绝邮寄。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平台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武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主任
电 话:0530-738985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中华东路财富中心副楼西五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963029992
邮 箱:tianmazhaobiao@163.com
2017年08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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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菏泽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9时14分48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