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战役旧址沈家岭战场保护利用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HCZB-1707-054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战役旧址沈家岭战场保护利用项目已由兰州市七里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七发改【2017】1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七里河区魏岭乡政府,建设资金为市级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市七里河区魏岭乡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兰州战役旧址沈家岭战场保护利用项目勘察
3、建设地点:七里河区魏岭乡沈家岭村
4、工程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159638.7m²(约239.5亩) 。其中:纪念广场用地3807.42 m²,战场修复区用地48188 m²,战场前沿区用地4818 m²,战士突击坡面景观用地1845 m²,入口加强用地4542 m²,烈士纪念景园用地2557 m²,停车场用地1388 m²,原有营房用地5304.91 m²,对外交通用地44199 m²,绿化用地41518.16 m²,附属用房用地913.21 m²。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纪念碑、纪念广场、战场遗址纪念展厅、交通壕、游步道、游客公共中心、观景平台、战场前沿区、防御断崖、休息平台、烈士纪念景园、入口树阵景观、烈士纪念景园、战士出击坡面景观、第一野战军纪念景门、入口广场、生态停车场、826纪念石碑、旅游厕所、战士群雕、沿山栈道。
5、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6、工程投资:本项目勘察费用约 42 万元。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批及后续配合。
9、服务周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开始日期:2017 年 9 月 1日,计划完成日期:2017 年 9 月 30 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注册在本单位),并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投标人2014年7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岩土工程勘察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勘察合同原件为依据);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3年-2015年或2014 年-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5、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2017 年 4 月—2017 年 6 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6、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设〔2016〕5 号文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8 月 11 日至2017年 8 月 15 日。
2、文件获取地点: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8 月 31 日 9 时 30 分,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 701 之 1 号(伊真大厦)。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jy.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七里河区魏岭乡人民政府
地 址:七里河区魏岭乡小山口1号
联 系 人:窦子阳
电 话:1360938622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
联 系 人:李文鑫、徐豆豆
电 话:15339826020、15101210979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委托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林1号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