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石九年一贯制学校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11 00:00:00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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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石九年一贯制学校

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青石九年一贯制学校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投〔2017〕307、30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望城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代理机构为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青石九年一贯制学校勘察、设计项目;

2、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3、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覆盖双桥片区。建设规模为小学规划18个班,初中24个班、预留小学12个班。总净用地面积为72.53亩,容积率1.0,建设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8米;总投资估算约2.8亿元。

4、招标范围:①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包括方案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放样、原地面测量等地勘服务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②设计部分:包括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钢网架、幕墙、弱电(智能化系统、网络信息化、系统集成)、景观、运动场、精装修、绿色星级建筑、海绵城市、环保、无障碍设计等及总图中的室外景观绿化、亮化工程、道路、综合管线、消防、人防及其附属工程。同时,提供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规、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驻现场代表)等全过程服务工作,设计成果包括图纸、说明书、工程投资等,要求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5、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共为一个标段;

8、勘察设计周期要求:勘察、设计总工期60天(含勘察20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完成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3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地勘按设计进度要求同步完成,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国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任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其中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岩土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和拟任勘察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必须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仅限于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协议书内容详见附件)。

7.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7.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7.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7.4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1、评标办法:本项目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中的综合评估法。

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2017年 08月11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以不署名方式将疑问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10193124@qq.com),过期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3、招标文件400元每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银行账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4、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8日17:00,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青石九年一贯制学校勘察设计”。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青石九年一贯制学校勘察设计),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09月11日上午10 时00分,地点为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望府路198号,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上将对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到投标现场提交法人承诺书人员要求: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开标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九、评标委员会组建: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为5人,业主代表1人;技术类评委2人,经济类评委2人,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十、勘察、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

十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

联系人:朱科长

电话:0731-880620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13873105560

邮  箱:101931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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