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玉门市前山区重点防洪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14 19:26:54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
【显示公告正文】

甘肃省玉门市前山区重点防洪

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甘肃省玉门市前山区重点防洪工程,建设资金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本项目招标人为玉门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含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小昌马河中游下段防洪工程:建设铅丝石笼防洪堤;钢筋石笼挑流坝。建设北干渠小型引水渠首。

2)、小昌马河灌区东沙河防洪工程:新建及加固维修防洪坝,疏浚整治河道。

3)、白石灌区西浪湾防洪坝工程:新建及加固维修防洪坝。

4)、独山子乡防洪工程:维修加固防洪堤,新建公路桥,疏浚整治河道。

5)、柳湖乡毕家滩防洪工程:修筑河道护岸。

6)、玉门市北石河黄花营段河道治理及防洪工程:整治疏浚河道,新建堤防。

7)、白石灌区防洪工程:赤金镇赤峡村、东湖村、东山弯、九塘沟新建加固防洪坝;白杨河干渠新建防洪坝,跃进支渠新建防洪坝。

2、招标范围:

  玉门市前山区重点防洪工程的可研、初设(含地质勘探)及施工图设计。包括工程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参加工程阶段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3、工程地点:玉门市

4、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后,10日内完成报告的补充修改工作。施工图设计在初设批复后30天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咨询级以上(含级)资质及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三年内承担过不少于3项防洪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近三年内负责过不少于3项防洪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拟派驻本项目的其它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4、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于2017年8月150:00分—2017年8月2123:59分,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14.215.188.207/)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4.2凡是拟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报名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登记号”获取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的手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请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证件、资质证书及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于2017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到代理机构处(肃州区莫高路2-2号楼(阳光小区北9号)登记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911日上午900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递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到开标现场,开标不到者,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911日上午9:00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7年8月23日上午8:30在玉门市水务局(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组织踏勘现场,2017年8月23日下午15:00在玉门市水务局六楼会议室(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自愿参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

八、提交保证金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酒泉分行营业部

帐号:1018 1200 0448 585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

保证金金额:¥10000元(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2017年94日下午17:00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回单时间为准。

    缴纳保证金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5)对于未能按规定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门市水务局

地址: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

邮编:735211

联系人:李金玉    联系电话:1383076722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月       联系电话:18793700390

邮箱:1037393973@qq.com

联系地址:肃州区莫高路2-2号楼(阳光小区北9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