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设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7-08-17 00:00:00   来源:漳州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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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设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靖县水利局(招标人)的编号为:zzdy[漳]招设2017第001-1号(招标编号)的南靖县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设计(二次招标)(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水利厅闽水规(2016)2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靖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靖县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设计(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南靖县

2.3工程建设规模:南靖县西溪、花山溪、永溪、黄井溪、芗江、永丰溪等6条河流内12个河段总长87.6公里的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

2.4投资总额:约157.68万元;

2.5招标类型:网上电子招标

2.6勘察设计阶段: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设计阶段         

2.7勘察设计内容:南靖县西溪、花山溪、永溪、黄井溪、芗江、永丰溪等6条河流内12个河段总长87.6公里的河道(河道中水库、山体和没有防洪保护效益的除外)岸线规划与蓝线划定工作,包括基础资料收集、社会经济调查、1:1000两岸建筑物和跨河建筑物、1:2000河道地形图测量、涉河建筑物及河道横断面测量)、地质勘察、水文分析计算、不同频率水面线推算、河道岸线规划及蓝线划定、规划图绘制、规划报告编写及其他有关的服务和配合工作等。河道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河段(注:①测量范围为左右两岸防洪岸线(堤轴线)各外延100m的范围,包含河道;②规划报告必须按6条规划河流项目单独编写;③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河段起终点范围见下表;④设计成果的数字化处理)。

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起终点范围表

 

序号

规划河段名称

规划河段起点(地名)

规划河段终点(地名)

河段长度(km)

九龙江西溪

 

 

31.9

1

九龙江西溪云水谣河段

梅林镇璞山村

梅林镇黄田

2.4

2

九龙江西溪船场镇区河段

船场镇船场桥上汇合口

船场镇新溪尾

3.3

3

九龙江西溪山城靖城河段

山城4KM检查站

靖城大桥汇合口

26.2

花山溪南靖河段

山城镇汤坑村下时

山城镇岩湖村过槽汇合口

6.7

永溪奎洋镇区河段

奎洋镇奎洋村永溪圩

奎洋镇镇区

2.3

黄井溪南靖河段

山城镇图美村溪东

山城镇山边村汇合口

2.9

芗江

 

 

40.8

1

芗江和溪镇区河段

和溪镇坂场溪汇合口

和溪镇南清

4.4

2

芗江金山镇河段

金山镇后眷水电尾水

金山镇新内村旧圩

14.0

3

芗江龙山镇区河段

龙山镇涌北

龙山镇东爱村溪外

5.20

4

芗江龙山双明河段

龙山镇棠溪

龙山镇双明村电排出口

6.60

5

芗江主河道河段

丰田镇国绿一级电站

靖城大桥汇合口

10.60

永丰溪丰田镇区河段

丰田镇顶洲

丰田镇宝林汇合口

3.0

 

合计6条河流12个河段

 

 

87.6

2.8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设计文件,2017年10月中旬至少完成其中一条河流规划工作。

2.9设计质量要求:

(1)规划标准及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测绘及规划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福建省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技术大纲》及漳州市水利局相关通知或规定要求执行,并保证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评审。

(2)成果及份数

     按河流为单位分别独立编制成册,共六本(详见下表。)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备注

 

南靖县九龙江西溪干流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设计报告

20

含WORD及CAD电子文本

文档为可编辑word,图纸为可编辑CAD电子版

南靖县花山溪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设计报告

20

含WORD及CAD电子文本

南靖县永溪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设计报告

20

含WORD及CAD电子文本

南靖县黄井溪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设计报告

20

含WORD及CAD电子文本

南靖县花山溪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设计报告

20

含WORD及CAD电子文本

南靖县芗江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设计报告

20

含WORD及CAD电子文本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且有效的资质:①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或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业绩是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指岸线蓝线规划,防洪排涝规划)须同时提供合同书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或批复文件,否则业绩无效;一个合同标的认定为一个项目。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或水工或水文)专业高级工程师,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3.5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闽建办设[2015]1号》(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文件规定,在闽开展勘察设计业务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10日内,登录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通过企业数字证书登录系统,登记本单位相关信息,并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9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1日,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费用165元,售后不退。http://www.zzgcjyzx.com。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纸质材料,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9月6日17: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方式1: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或电汇到指定账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捌仟贰佰元整(¥28200.00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

(1)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1409022119700081886

(2)开户银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注:投标单位需准备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待开标结束后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科递交;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者则无需提供。中心联系电话:7853991           

方式2:年度投标保证金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按闽建筑【2014】33号文件要求已缴交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勘察设计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开标时同时提供一份缴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给招标代理单位,包括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保证金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97830分前,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 97830分;

提交地点为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①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应参加开标会议的全过程。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除外)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场验证登记。(注: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也可以为不同人)

8. 勘察/设计费:本招标项目规划设计费按实际规划河道长度为计价单位进行计算,最高限价为固定单价¥18000.00元/公里,初定规划河道总度87.6km,总价为157.68万元

9.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default1.aspx, 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zx.com)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zzbm.org/nj/public/index)等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章):南靖县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陈明乾

地址: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向阳路18号

联系人:小吴          

办公电话: 0596-7827077

传真:0596-7827077

移动电话: 13960135878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饶舜

地址:漳州市万达写字楼A座1903室

联系人:小江           

办公电话: 0596-2166433

传真:0596-2091909

移动电话: 13489658768

 

12.监督单位:南靖县发展与改革局    联系方式:0596-7823380 

             南靖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0596-782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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