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湖湿地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莲花湖湿地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达市发改审【2017】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PPP融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达市发改审【2017】1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32800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通川区莲花湖片区。
2.3标段划分:勘察一个标段,设计一个标段。
2.4周期:勘察 30 日历天,设计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1本次招标勘察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近3年完成1个工程勘察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服务能力。
3.1.2本次招标设计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014年1月1日至今具备2个类似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本次招标设计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014年1月1日至今具备2个类似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3.2本次招标勘察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设计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成员应是投标项目的牵头人,联合体家数不大于三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资质认定以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专业分工为准。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 22日至2017年8月26日17时(见附件莲花湖湿地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www.dzggzy. cn),凭通过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下载买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未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每套售价按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0元,售后不退。
4.3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1日9时 10分。地点为 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金兰路永祥街68号“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5.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通川区凤凰大道376号(达州市体育中心)
邮 编: 6350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818-2126525
传 真: 0818-2126525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号
邮 编: 610066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86722578
传 真: 028-86722578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