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招标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的规定,现就2017年富川瑶族自治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财政局实施部分)第二批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2017年富川瑶族自治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财政局实施部分)第二批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FCCG2017服字93号。
项目概况:包含朝东镇鲤鱼塘村、山下村、塘源,福利镇罗丰、浮田、务溪,麦岭镇三民等贫困村村道路、农业生产道路硬化勘察设计。
招标内容:现场测量、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合同总估算价约10万元。
成果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在国内注册登记,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3.2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专业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富川县朝阳路76号,联系电话:0774-7883368)。
4.3报名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前来购买:(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则不须分别单独提供);(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5)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为投标人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须为无犯罪记录);(以上提及的证件或资料复印件均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原件现场核查)
4.4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13日9点00分
地点:广西贺州市富川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二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774-788672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富川县朝阳路76号
联系人:聂工
电话:0774-7883368
监督部门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 85 号
联系电话:0774-789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