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西平县城市水系治理工程(一期)引洪河延伸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8-29 11:21: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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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西平县城市水系治理工程(一期)引洪河延伸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PGC-2017-1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西平县城市水系治理工程(一期)引洪河延伸段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经西平县人民政府授权,项目业主为西平县小洪河引洪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PGC-2017-119

2.2建设地点:河南省西平县境内

2.3项目概况:河南省西平县城市水系治理工程(一期)引洪河延伸段工程建设为引洪河下游(自新城北橡胶坝至淤泥河全长约4.65km)河道综合整治及新开挖人工湖等工程。

水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河道整治;2)新开挖人工湖;3)新建景观桥4座;4)新建罗成湖大桥1座(长214m,单跨不小于120m);5)新建排水泵站1座;6)新建翻板闸1座。

景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环湖景观工程;2)沿河景观带。

2.4设计周期:

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测量与勘察报告编制,自拿到勘察报告之日起30天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可研批复后15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河南省西平县城市水系治理工程(一期)引洪河延伸段工程的测量、勘察、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 

1)编制工程测量与地质勘察报告;

2)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4)编制工程施工图;

5)配合招标人获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及施工图的审查批准;

6)本工程施工招标技术条款的编制及招标相关配合工作;

7)负责施工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工作;

8)完成上述工作过程中相应的管理协调工作和后续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景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5 20142015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6 20141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内)。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至少具备以上其中一项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牵头方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参加投标的任何单位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

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签暑联合体协议,确定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和分工,并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投标以及中标后签订的合同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该协议必须随其它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投标联合体协议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未经招标事先书面认可,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对投标联合体协议及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作任何变更。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  8  29   2017  9  4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17:00 (北京时间)。地点: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类似业绩;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审计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协议(投标人为联合体的)。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拾万元整

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形式递交到下列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西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帐户-保证金

  行:西平县农村商业银行顺达支行

    号:00000081951145045012-0003      

    点:西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户咨询电话:0396-6230397

注:转账后需持转账凭证到西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保证金账户管理办公室(西平县柏城大道东段)换取收据,未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7.投标截止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地点

8.1开标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驻马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西平县小洪河引洪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 驻马店市西平县中成大道西段

  人:王先生  

    话:0396-6198100

招标代理: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文明大道1396

  :邢先生

  :1763830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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