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小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小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中发改投资【2017】1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中发改投资【2017】1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80200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勘察设计周期:勘察设计周期60个日历天。
2.3 标段划分:1个勘察设计标段。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含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且在有效期内;2014年以来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牵头,成员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8月31日 0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 年9月6日 23 时 59 分 ,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9月22日10 时00分,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833-2133353
传 真: 0833-2121883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3栋1602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5136215
传 真: 028-85136815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7年8月30日